增值稅多繳了導致附加稅也多繳了怎么辦
1、附加稅一般都是地稅的稅種,一般是建立在增值稅的基礎上繳納的,一般只要實際繳納的增值稅不錯,就不會出現附件稅多繳納的情況.
2、附加稅多繳納一般是因為報稅會計對于現行的稅法優惠政策不熟練,能夠享受減免而未申請,這種情況的話我建議大家直接申請備案,下個月開始享受減免就可以了.
3、如果發現本月多交了附加稅,建議下個月按照實際情況扣繳多繳納的附加稅,就算到稅務局去申請,稅務局也是教大家這樣操作
4、如果真的比較大額,稅務局同意辦理退稅,一般需要帶銷售合同,購買合同,還有之前的完稅證明,寫情況說明,之前辦理過一次企業所得稅退稅,操作就是這樣的
5、我的建議是不辦理退稅,因為如果辦理退稅,也就證明之前的申報有誤,系統會自動調整前期的申報表,就會自動判定延期申報,現在企業都有信用等級,一次延期申報扣五分,若掉到D級,會被稅務機關控制發票,不能開專票.

增值稅多繳稅款能否抵滯納金?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條及第五十二條規定:
(一)納稅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后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后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返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
(二)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少繳和多繳稅款都是稅務機關發現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上述規定對少繳稅款除補稅外,還可計征滯納金,而對多繳稅款,只能退還多繳稅款,但不計算銀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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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增值稅多繳了導致附加稅也多繳了怎么辦?一般稅務機關是不會多收一分稅款的,如果納稅人發現多繳納稅款,那么可以要求退還,而稅務機構在納稅人退還申請日起30日內查實并辦理退還手續.相信看完本篇文章的你應該知道怎么做了?若還還有不懂的地方,可以關注會計學堂網,與窗口老會計取得聯系!另外,會計學堂更是不容錯過,精彩內容等待您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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