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單和發票上的名稱不一致怎么處理
報關單上的名稱必須和進項發票品名一致,否則有可能退不了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2號)規定,出口貨物報關單、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商品名稱須相符,否則不得申報出口退(免)稅.
具體處理辦法如下:
1,改報專關單上的品名.
聯系報關行,提交未退稅申明,修改報關單品名,大致需要10個工作日.
2,修改進項發票品名.
聯系供應商,作廢之前的進項票,按報關單品名重新開進項票.
如果是熟手,一屬般都會在報關單退下來之后才開進項票.

報關單填制要求
1.報關單的填制必須真實,要做到兩個相符:一是單證相符,即報關單與合同、批文、發票、裝箱單等相符;二是單貨相符,即報關單中所報內容與實際進出口貨物情況相符.
2.不同合同的貨物,不能填在同一份報關單上;同一批貨物中有不同貿易方式的貨物,也須用不同的報關單向海關申報.
3.一張報關單上如有多種不同商品,應分別填報清楚,但一張報關單上最多不能超過五項海關統計商品編號的貨物.
4. 進料加工、來料加工的料、及進口后經批準轉內銷或作為資產頂進,也應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
5.報關單中填報的項目要準確、齊全.
6.電腦預錄入的報關單,其內容必須與原始報關單上的內容完全一致.
7.向海關遞交的報關單,事后發現差錯,須立即填寫報關單更正單,向海關辦理更正手續.
8.對于海關放行后的出口貨物,由于運輸工具配載等原因,全部或部分未能裝載上原申報的運輸工具的,出口貨物發貨人應向海關遞交《出口貨物報關單更改申請》.
以上就是關于報關單和發票上的名稱不一致怎么處理的全部內容,報關單和發票上的名稱不一致,這種情況下肯定需要修改的,否則有可能退不了稅.本文到此結束,如果你在實際操作中遇到其他會計問題,可以咨詢會計學堂的在線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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