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計提直接發放工資怎么做分錄
一、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工資是需要計提再發放的.具體會計賬務處理是:
1、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
銷售費用-工資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2、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
銀行存款等
二、企業應當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提取、結算、使用等情況.該科目的貸方登記已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的數額,借方登記實際發放職工薪酬的數額,包括扣還的款項等;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工資可以不計提直接發放嗎?
實際工作中,企業和單位基本采用工資下發制,即當月發放的工資是上個月的,而權責發生制又要求當月發生的費用要記在當月,所以在財務處理上要先計提本月的工資,依據歷史情況暫估該月發生的工資費用,同時發放上月工資.
如果是當月工資當月發放,工資就不要計提,而是月底分配工資,比如工資分攤到管理費用、銷售費用中去,也符合權責發生制的要求.
不計提直接發放工資怎么做分錄?整體上來說,為什么很多學員都會問當月的工資是發上個月的,這個不符合要求吧.其實在實際工作中都是采用下發制的發工資,也就是學員所說的那種,這種需要計提工資后才能發放的.具體的介紹內容小編老師就不再累述的,不懂的再看看上文或者來會計學堂網找老師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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