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票只能開給一般納稅人嗎
增值稅的專用發票只限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
增值稅的專用發票不能開給不是一般納稅人的客戶。
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
第一聯:藍色,存根聯,銷貨方留存備查。
第二聯:棕色,發票聯,購貨單位作付款的記賬憑證。
第三聯:綠色,抵扣聯,購貨方作扣稅憑證。
第四聯:黑色,記賬聯,銷貨方作銷售的記賬憑證。
發票聯,作為購買方核算采購成本和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記賬憑證;抵扣聯,作為購買方報送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和留存備查的憑證;記賬聯,作為銷售方核算銷售收入和增值稅銷項稅額的記賬憑證。其他聯次用途,由一般納稅人自行確定。
開具的專用發票有不符合下列要求,不得作為扣稅憑證,購買方有權拒收。
1、字跡清楚。
2、不得涂改。
3、項目填寫齊全。
4、票、物相符,票面金額與實際收取的金額相符。
5、各項目內容正確無誤。
6、全部聯次一次填開,上、下聯的內容和金額一致。
7、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8、按照規定的時限開具專用發票。
9、不得開具偽造的專用發票。
10、不得拆本使用專用發票。
11、不得開具票樣與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制定的票樣不相符合的專用發票。

我公司屬于食品店,而且屬于一般納稅人,能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分情況看:
①若是顧客屬于個人,則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②若是顧客屬于公司,則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但要提醒一下:
若是客戶購入的食品如果屬于暫行條例 第十條 規定情形之一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參考政策一
國稅發[2006]156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第十條: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
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參考政策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五)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第二十一條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注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二)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
(三)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參考政策三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規定,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專票只能開給一般納稅人嗎的問題會計學堂小編就不再啰嗦了,增值稅的專用發票只限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增值稅的專用發票不能開給不是一般納稅人的客戶,后面小編還為大家講述了一般納稅人能否開專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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