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票可以當普票用嗎
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當普通發票用。
屬于修訂后《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所規定的購進貨物或勞務(服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當普通發票使用:
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是一個為征收增值稅而暫時發布的條例。征收對象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新增值稅條例及細則經修訂后從2009年1月1日起實施。
實際工作中,可能有部分人對相關規定不是很了解,導致錯誤使用發票偶有發生。比如,有人就提問:專用發票可以當普通發票報賬嗎?
不知道怎么理解“報賬”,是我們平時說的報銷的意思嗎?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征管上比增值稅普通發票嚴格,這得看具體情形。
按通常理解,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認證比對的。“報賬”我們按“報銷”來理解吧,比如,企業員工先行墊錢購買東西,如果銷售方給員工開了發票,對員工來說,發票上記載多少金額(價稅合計)就應該報銷多少錢,我想這是沒有什么疑問。或許對員工來說,沒有什么專用發票與普通發票之分。
但是,像上面所說的,專票要認證比對,要求該發票所記載事項與實際交易必須真實。什么意思?簡單來說,就是不存在虛開發票的行為。專用發票是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當然,認證通過后也可不抵扣,作進項稅額轉出,這就是專用發票相當于普通發票用使用。

普票可以作為專票抵稅嗎?
不可以,也沒有這種說法,但是增值稅的普通發票能不能抵扣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8號)的規定,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以下簡稱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四)購進或者銷售貨物以及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支付運輸費用的,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注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進項稅額=運輸費用金額×扣除率。準予抵扣的項目和扣除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因此,納稅人取得的進項稅額如符合上述規定可進行抵扣。一般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是不能抵扣的,但是特殊的如收購農產品普通發票,運費普通發票等是可以抵扣的。
關于專票可以當普票用嗎的問題會計學堂小編就為大家闡述完畢了,大家遇到這類情況的話可以參照上文資料進行操作,實際工作中,可能有部分人對相關規定不是很了解,導致錯誤使用發票偶有發生,更多相關內容請繼續關注網站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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