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稅率調整實行時間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簡并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并明確了適用11%稅率的貨物范圍和抵扣進項稅額規定. 從2018年5月1日起,將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筑、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
2018年4月4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外貿企業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條所涉貨物、銷售的第四條所涉跨境應稅行為,購進時已按調整前稅率征收增值稅的,執行調整前的出口退稅率;購進時已按調整后稅率征收增值稅的,執行調整后的出口退稅率.生產企業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條所涉貨物、銷售的第四條所涉跨境應稅行為,執行調整前的出口退稅率.
調整出口貨物退稅率的執行時間及出口貨物的時間,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調整跨境應稅行為退稅率的執行時間及銷售跨境應稅行為的時間,以出口發票的開具日期為準.
增值稅新稅率文件,來了,更新時間:2019年4月1日
劃重點: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
二、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9%.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三、原適用16%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6%的出口貨物勞務,出口退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0%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出口退稅率調整為9%.
四、適用13%稅率的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物品,退稅率為11%;適用9%稅率的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物品,退稅率為8%.
五、自2019年4月1日起,《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第一條第(四)項第1點、第二條第(一)項第1點停止執行,納稅人取得不動產或者不動產在建工程的進項稅額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規定尚未抵扣完畢的待抵扣進項稅額,可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六、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
八、自2019年4月1日起,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制度.
九、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執行.

增值稅稅率調整及新政關鍵學習點
一、降稅率
從4月1日起,將制造業等行業16%增值稅率降至13%、交通運輸和建筑等行業10%增值稅率降至9%
1.政策時間:所謂"從4月1日起",指的是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凡是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4月1日之前的,一律適用原來16%、10%的稅率納稅,按照原稅率開具發票;相反,凡是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4月1日之后的,則適用調整后的13%、9%的新稅率納稅,按照新稅率開具發票.
2.所以適用16%增值稅率都降至13%,不僅僅是制造業,還包括商貿業等;所有適用10%增值稅率降至9%,不僅僅是交通運輸和建筑行業,還包括房地產行業等.
二、擴大抵扣范圍
從4月1日起,進一步擴大進項稅抵扣范圍,將旅客運輸服務納入抵扣,并把納稅人取得不動產支付的進項稅由分兩年抵扣改為一次性全額抵扣,增加納稅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
1. 旅客運輸服務納入抵扣
(1)通俗的講:飛機票、火車票、汽車客運車票、出租車票、公交車票納入抵扣憑證范圍
(2)發票開具日期是:4月1日及以后的都可以抵扣
(3)抵扣方式:旅客運輸服務大部分不是專票,抵扣方式和形式拭目以待
2. 不動產支付的進項稅改為一次性全額抵扣
(1)購買不動產取得開票日期4月1日及以后的專票等抵扣憑證,就可一次性全額抵扣
【例】2019年3月份支付購買不動產款項/辦完產權登記,由于一些原因取得專票發票日期為4月5日的發票,就可以一次性抵扣.
還有一種可能:只要在納稅期限4月1日以后(不是申報期)勾選認證的購買不動產取得專票等抵扣憑證,就可一次性全額抵扣.
(2)4月1日前,按照原規定"取得不動產支付的進項稅由分兩年抵扣"剩余的40%待抵扣進項,會不會一次性在4月份抵扣,看后續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具體文件.
三、加計扣除
從4月1日起,對主營業務為郵政、電信、現代服務和生活服務業的納稅人,按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政策實施期限暫定截至2021年底.
(1)從4月1日起:取得4月1日及以后的專票等抵扣憑證,就可以按規定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還有一種可能:只要在納稅期限4月1日以后(不是申報期)勾選取得專票等抵扣憑證,就可一次性全額抵扣.
(提醒如果能降低價格,寧愿在4月1日后取得13%/9%的專用發票,還有其他的專票,知道為什么嗎?)
(2)主營業務:后續會有文件來判斷什么標準是主營業務
(3)郵政、電信、現代服務和生活服務業判斷:按照財稅(2016)36號文件
(4)按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從文字上判斷,應該是所有的進項稅額都在原抵扣的基礎上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比如:取得財稅培訓專票106元,抵扣6元,加計扣除0.6元(6×10%)
(5)政策實施期限暫定截至2021年底:政策實施期限為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提醒一下:上述文字中有"暫定"二字
四、留底稅額退稅
從4月1日起,對政策實施后納稅人新增的留抵稅額,按有關規定予以退還
1.政策實施后:政策實施應該從4月1日起
2.新增的留抵稅額:從字面意思4月1日前的
(提醒如果能降低價格,寧愿在4月1日后取得13%/9%的專用發票,還有其他的專票,知道為什么嗎?)
3.申請退稅的程序:期待后續文字
五、出口退稅率和扣除率
從4月1日起,相應調整部分貨物服務出口退稅率、購進農產品適用的扣除率等
1.由于16%增值稅率降至13%和10%增值稅率降至9%,出口退稅率和農產品扣除率相應調整;
2.關鍵后續文件:有沒有過渡期?
上次2018年5月1日起"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當時就是從2018年7月31日前執行調整前的出口退稅率,
六、政策延續
延續2018年執行到期的對公共租賃住房、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運營、國產抗艾滋病病毒藥品等的稅收優惠政策
七、扶貧捐贈支出全額稅前扣除
今年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底,對企業用于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和建檔立卡貧困村的扶貧捐贈支出,按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
八、扶貧捐贈支出免征增值稅
今年1月1日至2022年底,對符合條件的扶貧貨物捐贈免征增值稅.
(備注:現行規定,貨物對外捐贈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九、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從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底,對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十、提醒各位
1.政策口徑:按照現在減稅趨勢,政策口徑相對會比較大和寬松;
2.后續財稅文件也可能突破國務院常務會議的口徑;
3.一切以后續文件為準!
增值稅稅率調整實行時間小編就講完了,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大家還有什么其他問題的話都可以到會計學堂網站在線疑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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