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需要申報殘疾人保障金嗎
如果安排殘疾人不符合規定比例,就需要繳納的.
小規模納稅人怎么繳納殘疾人保障金
應繳費額=(上年度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5%-上年度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數)×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
征收程序:
用人單位每年應當根據本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申報年審和申報繳費.
(一)申報年審:2018年年審時間8月31日截止(自2019年開始,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需要進行申報年審,審核確認已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
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無需進行申報年審.
未在規定時限申報年審的用人單位,均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二)申報繳費: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用人單位均應如實申報在職職工人數和工資總額,并按規定繳納保障金.
小規模納稅人主要有三種征收方式:查賬征收、查定征收和定期定額征收.
查賬征收:稅務機關按照納稅人提供的賬表所反映的經營情況,依照適用稅率計算繳納稅款的方式.這種方式一般適用于財務會計制度較為健全,能夠認真履行納稅義務的納稅單位.
查定征收: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從業人員、生產設備、采用原材料等因素,對其產制的應稅產品查定核定產量、銷售額并據以征收稅款的方式.這種方式一般適用于賬冊不夠健全,但是能夠控制原材料或進銷貨的納稅單位.
定期定額征收:稅務機關通過典型調查、逐戶確定營業額和所得額并據以征稅的方式.這種方式一般適用于無完整考核依據的小型納稅單位.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政策有所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用人單位上年度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人數和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平均工資計算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應按月申報繳納,對按季申報稅收的小規模納稅人,可選擇參照按季申報繳納殘疾人就業殘保金.按月或按季申報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申報繳納額為: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年繳納額除以12或4.
二、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會同(服務協議)的人員.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用人單位如果財務不健全,無法確定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按照當地上年社會平均工資申報繳納.
三、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時限如實向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上年本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未在規定時限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四、用人單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時,要如實填寫在職職工人數、上年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等信息.對實際已安置殘疾人就業的,系統會自動執行減免.如申報補繳以前月份費款的,按原政策執行.
五、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30人以下(含)的企業,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小規模納稅人需要申報殘疾人保障金嗎?小編告訴大家如果安排殘疾人不符合規定比例,就需要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一般按月繳納,用人單位如屬小規模納稅人,可實行按季申報.更多精彩內容請繼續關注資訊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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