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銷的應收賬款又收回怎么記賬
應收賬款=應收賬款明細賬借方余額+預收賬款明細賬借方余額-壞賬準備科目貸方余額.
舊準則:
借:應收賬款
貸:壞賬準備
借:現金
貸:應收賬款
年末計提壞帳準備的時候再多退少補.
新準則:
借:現金
貸:營業外收入
會計分錄如下: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壞賬準備
核銷時: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
然后把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收回已核銷的壞賬,該怎么填記賬憑證?
1、收回已核銷的壞賬的會計分錄如下:
核銷壞賬: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
壞賬收回:
借:應收賬款
貸:壞賬準備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2、壞賬準備是指企業的應收款項(含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計提的,是備抵賬戶.企業對壞賬損失的核算,采用備抵法.在備抵法下,企業每期末要估計壞賬損失,設置"壞賬準備"賬戶.備抵法是指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至少每年末)估計壞賬損失,提取壞賬準備并轉作當期費用.實際發生壞賬時,直接沖減已計提壞賬準備,同時轉銷相應的應收賬款余額的一種處理方法.
3、已確認壞賬損失并轉銷的應收款項,以后又全部或部分收回時,應按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賬戶,貸記"壞賬準備"賬戶;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等賬戶;貸記"應收賬款"等賬戶.
已經作為壞賬核銷的應收賬款又收回,應計入壞賬準備的借方還是貸方?
如果你已計提了壞賬準備,就做: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貸:壞賬準備
年末再按照應收賬款余額和既定的計提比例調整壞賬準備;如果沒有計提壞賬準備,則分錄為: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
借:管理費用-壞賬損失(金額為紅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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