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銷的應收賬款又收回怎么記賬

2019-12-26 10:3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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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名會計,我們總是需要對各種賬目進行掌控,如果核銷的應收賬款又收回該怎么記賬呢?相信有不少人對此都不是非常清楚,那么不妨跟我們會計學堂小編一起來看看相關解答,相信會對您有所幫助.

核銷的應收賬款又收回怎么記賬

應收賬款=應收賬款明細賬借方余額+預收賬款明細賬借方余額-壞賬準備科目貸方余額.

舊準則:

借:應收賬款

貸:壞賬準備

借:現金

貸:應收賬款

年末計提壞帳準備的時候再多退少補.

新準則:

借:現金

貸:營業外收入

會計分錄如下: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壞賬準備

核銷時: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

然后把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核銷的應收賬款又收回怎么記賬

收回已核銷的壞賬,該怎么填記賬憑證?

1、收回已核銷的壞賬的會計分錄如下:

核銷壞賬: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

壞賬收回:

借:應收賬款

貸:壞賬準備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2、壞賬準備是指企業的應收款項(含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計提的,是備抵賬戶.企業對壞賬損失的核算,采用備抵法.在備抵法下,企業每期末要估計壞賬損失,設置"壞賬準備"賬戶.備抵法是指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至少每年末)估計壞賬損失,提取壞賬準備并轉作當期費用.實際發生壞賬時,直接沖減已計提壞賬準備,同時轉銷相應的應收賬款余額的一種處理方法.

3、已確認壞賬損失并轉銷的應收款項,以后又全部或部分收回時,應按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賬戶,貸記"壞賬準備"賬戶;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等賬戶;貸記"應收賬款"等賬戶.

已經作為壞賬核銷的應收賬款又收回,應計入壞賬準備的借方還是貸方?

如果你已計提了壞賬準備,就做: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貸:壞賬準備

年末再按照應收賬款余額和既定的計提比例調整壞賬準備;如果沒有計提壞賬準備,則分錄為: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

借:管理費用-壞賬損失(金額為紅字).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核銷的應收賬款又收回怎么記賬的相關內容,相信您閱讀本文后一定已經有了自己的理解.如果您還想要了解更多這方面的知識,歡迎您隨時登錄會計學堂網站相關欄目進行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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