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的行程單可以報銷嗎?
可以報銷.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民航總局規定(國稅發[2006]39號),2006年6月1日起使用《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以下簡稱《行程單》)作為旅客購買電子客票的報銷憑證.
對于行程單來講,它既是專用發票,又是運輸憑證,還是航空運輸合同成立的初步證據和記名式有價證券(票證).
《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以下簡稱《行程單》)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納入稅務機關發票管理,是旅客購買國內航空運輸電子客票的付款及報銷的憑證.

行程單檢驗方法?
要對電子客票行程單檢驗真偽,最簡單的辨別方法就是檢查行程單右上角印刷序號的后4位是否與驗證碼一致,如果不一致,該行程單就是一張無效發票.
還可以將行程單對照亮光處,可以看到有SW、MH字樣的水印印刷標志.另一個方法就是行程單復印后,會在復印件的黃條位置上顯現出"復印無效"的字樣.而購票以后如果沒有拿到行程單的旅客,會得到一個電子票號,可以采取以下幾種方式來驗證電子客票的真偽.
一是把電子票號和本人的身份證號碼,通過電話報給航空公司客服部的工作人員,由他們來辨別機票的真偽;二是通過撥打電子客票服務熱線查詢;三是通過登陸信天游網站查詢.最后提醒廣大旅客,購買機票還是要到正規的航空公司直銷點和旅行服務商如攜程等,這樣才會確保萬無一失.
行程單的一些是用注意事項?
1、《行程單》采用一人一票,不可重復打印,遺失不補.乘客可以在航班起飛前或起飛后7天之內在機票銷售地或機場電子客票服務柜臺領取《行程單》(有個別機場的電子客票柜臺暫不提供打印《行程單》服務).如果該機票未使用,則在一年有效期內都可以打印《行程單》.
2、如遇退票、改期、航班延誤或取消等情況,若旅客已經取得打印過的《行程單》,需將其交回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海航、上航特別規定一般情況下若《行程單》遺失不予辦理退票).
3、乘客可在機場航空公司柜臺按其要求辦理.
建議乘客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行程單》.如無特殊情況,出行時無須隨身攜帶,以防遺失.乘客也可根據自己的需要在航班起飛后7天之內打印《行程單》做報銷憑證之用.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打印的行程單報銷的一些事項,相信您閱讀本文以后已經知道該如何進行處理了,如果您還想要了解更多這方面的知識,歡迎您隨時登錄會計學堂網站進行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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