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退役士兵就業免征增值稅嗎?
對的,軍隊轉業干部就業免征增值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
一、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四十)軍隊轉業干部就業.
1.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干部,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其提供的應稅服務3年內免征增值稅.
2.為安置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就業而新開辦的企業,凡安置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占企業總人數60%(含)以上的,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其提供的應稅服務3年內免征增值稅.
享受上述優惠政策的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必須持有師以上部隊頒發的轉業證件.

為城鎮退役士兵就業而辦的企業有哪些稅收優惠?
(八)為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就業而新辦的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當年新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免征營業稅及其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上述企業當年新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不足職工總數30%,但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可按計算的減征比例減征企業所得稅.減征比例=(企業當年新招用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企業職工總數×100%)×2.
(九)為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就業而新辦的商貿企業(從事批發、批零兼營以及其他非零售業務的商貿企業除外),當年新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上述企業當年新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不足職工總數30%,但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可按計算的減征比例減征企業所得稅.減征比例=(企業當年新招用的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企業職工總數×100%)×2.
(十)對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十一)本意見所稱新辦企業是指本意見印發后新組建的企業.原有的企業合并、分立、改制、改組、擴建、搬遷、轉產以及吸收新成員、改變領導或隸屬關系、改變企業名稱的,不能視為新辦企業.
本意見所稱服務型企業是指從事現行營業稅"服務業"稅目規定的經營活動的企業.
(十二)對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從事開發荒山、荒地、荒灘、荒水的,從有收入年度開始,3年內免征農業稅.對從事種植、養殖業的,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按照國家有關種植、養殖業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執行.對從事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農牧保險和相關技術培訓業務以及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繁殖和疾病防治業務的,按現行營業稅規定免征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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