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申報殘保金人數
殘保金一般是按年申報,個別地區按年申報按月繳納,直接填寫之前審核之后確認的數字即可.有關殘保金問題可以咨詢當地稅務機關(如果是社保機構代征則咨詢社保所這類機構).
殘保金中上年在職職工人數應該怎么計算?
交納殘保金是按照全年平均職工人數繳納的,是1-12月人數之和除以12,得出的職工人數,再四舍五入取整數.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X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 - 上年用人單位時間安排的殘疾人及就業人數)X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兩個地方需要注意:
1、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北京為1.7%,上海為1.6%)
2、計算在職職工的時候,不管工作了幾天,只要記得工資表里面有這個人,就要計算,這個也是根據各地政策不同的,比如北京是按照當月個稅申報的基數來算的,如果當月有個稅申報就要算在職員工,哪怕是零申報.上海就是按照社保申報,如果當月員工在這個企業內有社保繳納,就要算在職職工.

殘保金相關問答
1、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什么時候開始申報?
答:雖然規定按年申報的申報期限是6月1日-31日,但是今年從6月1日-9月30日仍可以申報,期間殘保金申報表在必報項里.
2、往年數據都是自動生成的,今年需要手動填寫?
答:是的,今年數據需要納稅人手動填寫.其中"在職職工工資總額""在職職工人數"可以手動填寫,而"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由殘聯提供,若與實際安置人數不符,可與當地殘聯聯系.
3、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如何確定?
答: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公式如下:
月在職職工平均人數=(月初在職職工人數+月末在職職工人數)÷2
年在職職工人數=月在職職工平均人數之和÷12
4、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如何確定?
答: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年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
根據《關于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最新規定: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未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含)的,按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的計算口徑,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有關規定執行.
5、我公司是15年成立的30人以下小微企業,不是說減免了么?還需要申報么?
答:需要申報,享受減免需要選擇減免性質"009912999|其他|其他",填寫本年減免費額再提交.
政策依據:2017年3月15日,財政部印發《關于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18號),擴大了殘保金免征范圍.將殘保金免征范圍,由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在職職工總數20人(含)以下小微企業,調整為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調整免征范圍后,工商注冊登記未滿3年、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可在剩余時期內按規定免征殘保金.
半年申報殘保金人數一文會計學堂小編就不再啰嗦了,大家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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