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業預繳稅沒有抵扣分包怎么辦
沒減掉分包款等于自己多交了部分稅款了,不過預繳的增值稅都是可以抵扣進項的,而且預繳也只是2%左右吧
營改增后建筑行業預繳增值稅稅率及相關賬務處理
答:在《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中規定:(二)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規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提供建筑服務繳納的稅率調整為10%.因此,筆者認為應根據取得預收款所對應的建筑服務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進行區分,適用調整后稅率的,則計算公式應相應調整為: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1+10%)×2%
(二)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則仍按照原方法計算: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提供建筑服務取得預收款時,可以按規定開具不征稅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但不屬于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中的有關規定.

至于營改增后建筑行業預繳增值的賬務處理,這是這樣的:
一般計稅方式下: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建筑行業預繳個人所得稅
建筑行業的個人所得稅,從稅制上說,應該按照實際所得征稅,但由于目前準確核算所得存在障礙,實際工作中,稅務機關一般采取隋征的方式征稅,即按照工程收入的1%-2%隋征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征稅內容
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計算方法:
1.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扣除標準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執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3.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三險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標準
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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