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開發票再預繳稅款嗎?
答;一般按規定是應該先預繳稅款才能開具發票.
為什么要預繳稅款?
預繳稅款是為了保證稅款均衡入庫的一種手段.現行稅法規定,需要預繳稅款的稅種有:按季(月)預繳的企業所得稅;按季(半年)預繳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按月(季)預繳的土地增值稅等.按月(季)申報的納稅期限是月度或季度終了后巧日內(節假日順延).
稅總〔2016〕17號公告第七條 預繳稅款的計算
(一)納稅人出租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預繳稅款:
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11%)×3%
(二)納稅人出租不動產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除個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預繳稅款:
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5%)×5%
(三)個體工商戶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預繳稅款:
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5%)×1.5%
增值稅的納稅地點一般按照機構所在地原則確定,但全面營改增后,為了保證地方財政平衡,避免因稅制改革帶來稅源轉移,同時方便納稅人的原則,對一些體量較大的建安業、影響經濟運行的房地產業及與所在地緊密相聯的不動產交易等特定情形實行了異地預繳模式,同時根據國地稅業務分工,預繳稅款的地點分為:
房地產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應在收到預收款時在項目所在地國稅機關預繳稅款.
無政策依據,延續營業稅制下預繳稅款地點.
建筑企業應在收到預收款及異地(非同一行政區劃)提供建筑服務取得收入時在項目所在地國稅機關預繳增值稅;
[政策依據]:
--稅總〔2016〕17號公告第八條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向建筑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的增值稅稅款,可以在當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抵減不完的,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對于異地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出租業務,應在不動產(土地使用權)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注: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不屬于增值稅預繳,而是申報繳納情形,故本文沒有單獨列出)
先開發票再預繳稅款嗎?讀完上文大家應該知道當然不是啦,肯定要先預繳稅款才能開具發票的.先開發票再預繳稅款嗎就講到這里了.,會計學堂小編這里要提醒各位的是,一定要按照現行規定預繳稅款.更多精彩資訊盡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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