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分割單可以報銷嗎

2019-11-29 12:38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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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和另一家公司共同取得了一家發票,現在發票在我方,我公司該出具什么證明,另一家公司才能正常報銷,并進行進項稅抵扣呀?下面小編就發票分割單可以報銷嗎的問題和大家一起來交流下,希望下文對大家有所幫助.

發票分割單可以報銷嗎

可以.

發票分割單可以稅前扣除嗎?

分割單可以用于稅前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清楚明確的說了,分割單屬于可稅前扣除憑證里的外部憑證.以前只有關于"企業境外承包工程稅收抵免憑證"的問題時,總局提到境外所得已繳納所得稅額,可憑分割單作為境外所得完稅證明或納稅憑證進行稅收抵免,現在擴大到境內,也可用于稅前扣除了.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第八條、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1號

第八條 稅前扣除憑證按照來源分為內部憑證和外部憑證.

內部憑證是指企業自制用于成本、費用、損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會計原始憑證.內部憑證的填制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會計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

外部憑證是指企業發生經營活動和其他事項時,從其他單位、個人取得的用于證明其支出發生的憑證,包括但不限于發票(包括紙質發票和電子發票)、財政票據、完稅憑證、收款憑證、分割單等.

什么時候可以用分割單?

原始憑證分割單是自制原始憑證.作用是明確分割在一張原始憑證上記錄的應該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或部門)承擔的經濟業務.

原始憑證分割單必須具備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憑證名稱、填制憑證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姓名、經辦人的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金額),標明費用分攤情況,并在分割單上應加蓋單位的財務印章.

1)境內,跟別人一起共同接受應納增值稅勞務以及非應稅勞務支出時,采取分攤方式的(一方憑發票或其他、分割單,另一方憑分割單即可稅前扣除)

2)租用(包括企業作為單一承租方租用)辦公、生產用房等資產發生的水、電、燃氣、冷氣、暖氣、通訊線路、有線電視、網絡等費用,出租方采取分攤方式的(憑出租方開具外部憑證(分割單)稅前扣除).

發票分割單可以報銷嗎

發票的分割單該怎么開?

分割單由取得和保存原始憑證比如發票的單位,向應取得而未取得原始憑證的單位出具.對于開具分割單的單位而言,分割單屬于內部憑證;對于取得分割單的單位而言,分割單屬于外部憑證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本身并沒有對分割單如何填制進行明確.對此,可以按《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會字〔1996〕19號)的要求進行填制,即分割單必須具備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憑證名稱、填制憑證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姓名、經辦人的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金額和費用分攤情況等.

使用分割單時應注意以下三個問題:

首先,從地域來講,《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的是"在境內接受勞務",從境外購進勞務原則上應按《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處理,即"企業從境外購進貨物或者勞務發生的支出,以對方開具的發票或者具有發票性質的收款憑證、相關稅費繳納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其次,從分攤對象來講,《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的"企業與其他企業(包括關聯企業)、個人在境內共同接受應稅勞務"不包括貨物,而第十九條規定的企業租用(包括企業作為單一承租方租用)辦公、生產用房等資產發生的費用則包括貨物(比如水、電、燃氣)等各項支出.

最后,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企業作為單一承租方租用辦公、生產用房等資產發生的水、電、燃氣、冷氣、暖氣、通訊線路、有線電視、網絡等費用,出租方采取分攤方式的,企業以出租方開具的其他外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此時嚴格來講出租方也應開具分割單,只是出租方承擔的比例為零.

本文會計學堂小編主要講述了發票分割單可以報銷嗎、發票分割單可以稅前扣除嗎、什么時候可以用分割單、發票的分割單該怎么開等發票分割單相關的內容,大家現在對發票分割單應該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如果大家還有其它疑問的話可以聯系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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