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普票調用征管票表比對接口返回是什么意思
就是當月實際開票的銷售額與實際報稅的金額不符,所以稅務局給予比對不通過.你的增值稅申報沒有成功,重新申報.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調用征管表比對接口返回怎么解決
打稅控系統服務電話,應該是端口有問題,或者直接將相關的開票系統拿到稅務大廳進行清卡處理.

關于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使用的那些事
一、新稅務機構掛牌后,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以下簡稱"各省(區、市)稅務局"]將啟用新的發票監制章.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含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下同)版式文件上的發票監制章,相應修改為各省(區、市)稅務局新啟用的發票監制章.
二、新啟用的發票監制章形狀為橢圓型,長軸為3厘米,短軸為2厘米,邊寬為0.1厘米,內環加刻一細線,上環刻制"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字樣,中間刻制"國家稅務總局"字樣,下環刻制"××省(區、市)稅務局"字樣,下環字樣例如:"江蘇省稅務局"、"上海市稅務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字體為楷體7磅,印色為大紅色.新啟用的發票監制章樣式見附件.
三、納稅人自建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和第三方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應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升級工作.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升級后,生成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版式文件使用各省(區、市)稅務局新啟用的發票監制章.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升級前,生成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版式文件可以繼續使用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的發票監制章.
四、各省(區、市)稅務局要利用多種渠道,切實做好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使用有關事項的宣傳解釋工作.要多措并舉、扎實推進,將相關政策規定及時、準確告知自建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的納稅人和第三方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運營商,并督促其按時完成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升級工作.
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4號發布,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附件1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票樣中的發票監制章按照本公告規定調整.
簡單點說,電子普票調用征管票表比對接口返回就是當月實際開票的銷售額與實際報稅的金額不符,所以稅務局給予比對不通過,這也就以為這增值稅申報沒有成功,需要重新申報,大家可以將相關的開票系統拿到稅務大廳進行清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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