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所得稅視同銷售怎么處理
企業所得稅視同銷售的捐贈扣除
分兩步進行稅務處理,一是確認視同銷售所得,貨物是外購的,以外購確認視同銷售收入,同時以外購貨物的成本確認視同銷售成本,視同銷售所得為零,對所得額沒有影響,貨物是自產的,以對外銷售價確認視同銷售收入,同時以自產貨物的實際成本確認視同銷售成本,將視同銷售所得并入所得額.二是,分捐贈的情況,如果是公益性捐贈限額扣除的項目,將營業外支出列支的實際捐贈額,與會計利潤的12%比較,誰小扣誰,決定可以稅前扣除的捐贈額并進行納稅調整;如果是全額扣除的公益性捐贈項目,可以全額扣除捐贈;如果是直接捐贈,將營業外支出列支的實際捐贈額全額調增所得額處理.
實物捐贈,視同銷售的增值部分是否允許做為捐贈支出在稅前列支?
企業對外進行實物捐贈在所得稅處理上應視作二筆業務,實物捐贈應按公充價值視同銷售,如符合稅法抵扣要求,可按該捐贈的公充價值計算稅前按比例扣除.
個人接受捐贈所得稅怎么處理
《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
十、偶然所得;
十一、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規定,稅法第二條所說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 十)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個人取得的所得,難以界定應納稅所得項目的,由主管稅務機關確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0號)第二條規定,企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該項所得的個人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贈送禮品的企業代扣代繳
1.企業在業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隨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2.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3.企業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顧客,給予額外抽獎機會,個人的獲獎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78號)第三條規定,除本通知第一條規定情形以外,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按照"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根據上述規定,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個人接受捐贈若屬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則應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是未明確規定的,原則上不需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地方上對個人受贈股權的個人所得稅問題作出明確,對符合規定的受贈人需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以下地方規定作參考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粵地稅函〔2009〕940號)第五條規定,加強對個人股權贈與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
(一)個人將股權贈與供養關系、贍養(撫養)關系、繼承關系人的,贈與方與受贈方均不征收個人所得稅.供養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除上述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三種情形外,個人無償受贈股權的,以贈與合同上標明的贈與股權價格減除贈與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適用20%稅率,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河北省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冀地稅函〔2009〕119號)第四條規定,對無償轉讓股權行為的管理.一是對于繼承、遺產處分、直系親屬之間無償贈予股權的情況,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于其他情形的自然人股東將股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股權取得的受贈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相關政策--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5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簡化和規范個人無償贈與或受贈不動產免征營業稅、個人所得稅所需證明資料的公告其中第八項,明確列舉了接受捐贈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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