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質量索賠款所得稅處理
借:營業外支出
貸:應收賬款
公司將此項損失,使用同樣方法,向賣給公司材料的供應商索賠,作相反的分錄.
發生質量賠償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這樣的質量賠款,是否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根據上述規定,銷貨方向購貨方支付的質量賠償支出,允許稅前扣除.若銷貨方向購貨方收取的質量賠償款屬于價外費用,應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購貨方向銷貨方收取的質量賠償款,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再問:支付索賠款應取得什么票據才能稅前扣除?
再答:《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九條規定,條例第六條所稱符合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憑證(以下統稱合法有效憑證),是指:
(一)支付給境內單位或者個人的款項,且該單位或者個人發生的行為屬于營業稅或者增值稅征收范圍的,以該單位或者個人開具的發票為合法有效憑證;府性基金,以開具的財政票據為合法有效憑證;
(三)支付給境外單位或者個人的款項,以該單位或者個人的簽收單據為合法有效憑證,稅務機關對簽收單據有疑義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證機構的確認證明;
(四)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合法有效憑證.
《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于發布的公告》(蘇地稅規[2011]13號)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因產品(服務)質量問題發生的賠款和違約金等支出,以當事人雙方簽訂的質量賠款協議、質量檢驗報告(或質量事故鑒定)、相關合同、法院文書以及付款單據為稅前扣除憑證.
依據上述規定,因質量問題發生的賠款和違約金的若屬于應征流轉稅的價外費用,應取得發票為稅前扣除憑證.否則,以當事人雙方簽訂的質量賠款協議、質量檢驗報告(或質量事故鑒定)、相關合同、法院文書以及付款單據為稅前扣除憑證.
質量索賠款如何開票
購貨方可以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銷售折讓紅字通知單,企業憑紅字通知單開具負數銷項發票即可.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修訂的通知》規定:
"第十四條 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以下簡稱《申請單》,附件3).
《申請單》所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應經稅務機關認證.
第十六條 主管稅務機關對一般納稅人填報的《申請單》進行審核后,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附件4).《通知單》應與《申請單》一一對應.
第十八條 購買方必須暫依《通知單》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未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可列入當期進項稅額,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留存的《通知單》一并作為記賬憑證.屬于本規定第十四條第四款所列情形的,不作進項稅額轉出.
第十九條 銷售方憑購買方提供的《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防偽稅控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
根據上述規定,銷售貨物后,向購買方支付的質量索賠款,實質上屬于發生銷售折讓,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銷售方憑購買方提供的《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防偽稅控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
好了,會計學堂小編關于收到質量索賠款所得稅處理的問題就講到這.因為產品質量問題產生的賠償金,不是生產經營收入,客戶是不需要開發票給你們的.只有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才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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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