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留底稅額怎么計算
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
增量留抵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稅額
如何計算當期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
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60%
1.計算進項構成比例
進項構成比例為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內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注明的增值稅額占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
舉個例子:假設該企業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注明的增值稅額為721.17萬元,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為801.30萬元,則退還比例=721.17/801.30=90%.(通俗理解就是實際取得專票的那部分占全部當期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例,就是實際取得專票的那部分才能退還,因為現在沒有專票的也能抵扣了)
2.計算增量留抵稅額=2019年9月期末留抵稅額57萬元-2019年3月期末留抵稅額10萬元=47萬元.
3.該企業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47×90%×60%=25.38萬元.

留底稅額退回如何做財務處理?
答:增值稅納稅人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結轉下期繼續抵扣的進項稅額就是增值稅留抵稅額.國家特別規定退還本應結轉下期繼續抵扣的增值稅留抵稅額就是增值稅留抵稅額退稅.
按照《規定》,公司實際收到返還的所得稅時,應當沖減收到當期的所得稅費用,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個稅"科目.
那么,對于留底稅額退回,其財務處理做法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稅
如果加收滯納金,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增量留底稅額怎么計算的問題小編今天就講完了,同時還講到了留底稅額退回的問題,其財務處理的正確做法您現在清楚了沒有?如果您還有不同的意見,歡迎您在會計學堂的微信群里交流,說出您的觀點,或者直接咨詢我們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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