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出過期的行程單
在航空公司以及各機票售票處,未能在乘坐飛機后7日內領取電子客票行程單的旅客,可以以在購票站補打電子客票行程單、購票后至飛機起飛后的30天內打印行程單服務有效.
電子行程單是旅客購買機票的付款及報銷的憑證.旅客購買定期客票后未領取《行程單》,一旦又有需要,可以在客票全部航段使用后7天以內,向原出票單位申請領取.逾期則因民航系統限制,航空公司不負責提供.飛機起飛后的7天以后申請打印行程單服務無效.超過7天無法打印行程單.這時需要聯系承運人(航空公司)或購票的銷售商協商解決.
《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即行程單)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納入稅務機關發票管理,是旅客購買國內航空運輸電子客票的付款及報銷的憑證.對于行程單來講,它既是專用發票,又是運輸憑證,還是航空運輸合同成立的初步證據和記名式有價證券(票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民航總局規定(國稅發[2006]39號),2006年6月1日起使用《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以下簡稱《行程單》)作為旅客購買電子客票的報銷憑證.

旅客在購買電子客票時須注意以下事項:
1,旅客購買電子客票,付款后應向出票單位索取《行程單》,《行程單》為一票一單,遺失不補.
2,《行程單》不能任意涂改,旅客應核對《行程單》上的姓名、證件號碼等所列項目;
3,《行程單》不作為登機憑證,但發生變更時旅客須出示《行程單》原件;退票時旅客必須憑《行程單》原件向原售票部門提出申請;
4,旅客購買定期客票后未領取《行程單》,一旦又有需要,可以在客票全部航段使用后7天以內,向原出票單位申請領取.逾期則因民航系統限制,航空公司不負責提供.
5,旅客購買不定期客票后未領取《行程單》,客票又未使用的,《行程單》在一年有效期內都可以打印一次.
6,未滿兩周歲的嬰兒電子客票暫不辦理;
以上就是如何出過期的行程單的全部內容,如果確實需要報銷的話,可以聯系購票單位開具機票發票.你知道了嗎?最好的辦法就是把這個知識點記在心里吸收掉,這樣以后碰到這種問題就會了,財務人必須熟知,謝謝大家的閱讀,歡迎咨詢會計學堂線上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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