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月的發票能作廢重新開嗎
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售退回,通常有兩種處理方式:
1.直接作廢,即全部聯次注明"作廢"字樣或加蓋"作廢"戳記作廢;
2.開具紅字發票,增值稅發票作廢或開具紅字發票,因原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方式有所不同,具體處理方法如下.
隔月的發票能作廢重新開嗎
不可以的,只能開紅字發票,再重開.
原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后,如發生銷售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后,如發生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銷售部分退回、銷售折讓的,必須在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發票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后開具紅字發票.
納稅人需要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可以在所對應的藍色發票金額范圍內開具多份紅字發票.

原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直接作廢: 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
實務操作: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將相對應的數據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增值稅專用發票(含未打印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各聯次上注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
2、開具紅字發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如發生銷售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售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銷售方可以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發票的類別
發票分為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其本身具有合法性、真實性、統一性和及時性等特點,所以它是最基本的會計原始憑證之一.因為它是經濟活動內容的載體,也是財務管理的重要工具,所以稅務機關控制稅源以及征收稅款時,會把發票作為重要依據.同時發票也是國家監督經濟活動、維護經濟秩序以及保護國家財產安全的重要手段.
發票作廢辦法
有的財務人可能會問:"隔月發票開錯了,可以直接作廢嗎?"在這里可以很明確的告訴大家:不可以.這是因為跨月的發票大多數已經抄稅入賬了,數據已經上傳到國稅服務器,無法再做出作廢指令.《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規定: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
所以作廢只可以是發生在當月未入賬的情況下,隔月發票是不可以作廢的,只可以通過紅沖來處理.
發票處理方式
隔月情況下,普通發票和專用發票的處理方式也不盡相同.普通發票相對來說比較簡單,可以直接帶上要沖紅的普通發票,到所屬稅務局填寫普通發票紅字報備單,然后到防偽開票軟件中開具負數的普通發票,就可以完成.而專用發票相對來講較為復雜一些,需要分為兩種情況:
1.發票尚未認證
這需要由銷售方操作,具體可以是開具發票有錯誤情況下的兩種行為:還未交付給購買方,或者讓購買方拒收并開具拒收證明.這樣就可以在系統中,開具紅字發票的申請單(多打印兩張并且加蓋公章),然后帶上相關的申請單和需沖紅的發票去所屬的稅務局.稅務局會給申請人發放紅字發票的通知單,然后就可以回到防偽開票軟件中,開具負數的專用發票.
2.發票已經認證
如果發票已經認證,則需要購買方操作,具體操作過程和未認證的情況大同小異,都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申請單(同樣多打印兩張并且加蓋公章),然后帶上紅字發票的申請單和要沖紅的發票,到稅務局領取紅字發票的通知單.只是最后需要購買方將通知單交給銷售方,再由銷方在系統中開具負數的專用發票.
隔月的發票能作廢重新開嗎?增值稅發票是這個月開的,在這個月可以作廢掉,在下個月可以重新開,在下個月開的話和平時開票的程序是一樣的,不用打證明之類.隔月只能辦紅字發票,開負數發票.更多會計知識請繼續關注會計學堂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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