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籌備金如何做賬

2019-10-24 15:15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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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不是由企業來組建的,而是由企業的員工自愿組建,組建自由,入會自由.而工會籌備金是工會開展工作的經濟基礎,是工會組織更好地服務大局服務基層服務職工的物質保障,那么工會籌備金如何做賬?怎么申報繳納呢?下面就和會計學堂小編一起了解下.

工會籌備金如何做賬

工會籌備金是工會經費嗎?

工會籌備金:具備設立工會組織條件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和其他經濟組織在開業和設立之日起六個月內應當建立工會,未建立工會的,上級工會可以督促并派員幫助和指導籌建工會組織,自籌建工作開始的下個月起,由有關單位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上級工會全額撥繳工會經費;

工會經費:指工會依法取得并開展正常活動所需的費用,是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和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交的經費;

工會籌備金和工會經費計算繳納方式都一樣,都是工資的2%

區別在于: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繳納的叫工會經費

未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繳納的叫工會籌備金

工會籌備金如何做賬

繳納工會籌備金會計分錄怎么寫?

1、交納工會籌備金在管理費用中列支,可以在稅前扣除.

2、交納時

借:管理費用--工會籌備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計提工會籌備金怎么做會計分錄?

職工經費不在計提 直接列支

借;管理費用-職工教育經費(要計提見下面工會分錄)

貸;銀行存款

工會經費現在有的計提 有的不計提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貸:銀行存款

直接支付

借:管理費用-工會經費

貸;銀行存款

新會計準則,小規模納稅人工會籌備金賬務怎樣處理

季度末計提,借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貸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

季度初繳費,借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貸銀行存款.

工會籌備金如何做賬

工會籌備金怎么申報繳納?

申報繳納:

(一)申報繳納期限:工會經費實行按月代征.各繳費單位應于每月15日前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上月工會經費的申報繳納手續.

(二)申報方式:通過廈門地稅網站直接網上申報或到各區地稅局辦稅服務廳申報.

(三)繳費方式:稅務機關代征工會經費采用財稅庫銀橫向聯網電子繳稅、稅收繳款書、pos機刷卡等繳款方式的,使用地方稅務部門統一的繳稅憑證.

(四)申報首月說明:工會經費、工會籌備金和補償金從2014年1月(所屬期)起改由市地稅局代征,申報征收首月為2014年2月.

各繳費單位應于2014年2月15日前,以2014年1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通過地稅網站或地稅辦稅服務廳完成2014年1月的工會經費、工會籌備金和補償金的申報繳納手續.

按比例繳納:

根據鎮政辦發[2003]184號《市政府辦公室轉發市總工會和市地稅局<關于鎮江市區企事業單位應上繳的工會經費由市地稅局代收的通知的通知》規定,企業、事業單位應撥繳工會的工會經費、工會籌備金,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為計算基數.地稅機關按上述計算基數的百分之四十收繳企業、事業單位應上繳的工會經費;部分金融、保險和中央、省屬企業、事業單位按百分之十和百分之二十的比例收繳;工會籌備金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百分之二比例全額收繳.

工會建會籌備金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十一條和第四十二條、《中國工會章程》第三十七條、《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第四條和第二十四條、《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基層工會組織籌建期間撥繳工會經費((籌備金)事項的通知》的規定,具備設立工會組織條件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和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簡稱為有關單位)在開業和設立之日起六個月內應當建立工會,未建立工會的,上級工會可以督促并派員幫助和指導籌建工會組織,自籌建工作開始的下個月起,由有關單位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上級工會全額撥繳工會經費(籌備金).

撥繳工會籌備金的企業、事業單位依法建立工會后,上級工會按百分之六十的比例將籌備金返還該單位工會.

地稅部門代收工會經費采取與稅收征管同步的方式.

本文首先講到了工會籌備金和工會經費的區別,然后從繳納工會籌備金會計分錄、計提工會籌備金會計分錄、小規模納稅人工會籌備金賬務處理三方面講了工會籌備金如何做賬,最后講了工會籌備金怎么申報繳納,相信各位會計人員已經對工會籌備金有了全面的了解,也希望大家能夠運用到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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