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付賬款轉營業外收入要交什么稅?

2019-09-10 10:4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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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賬款轉營業外收入要交什么稅?關于這個問題,因為不是銷售額所得,因此是不需要繳納流轉稅的,也就是增值稅,只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具體的原因請看下文會計學堂小編的介紹,歡迎閱讀!

應付賬款轉營業外收入要交什么稅?

按照新的財務會計制度,營業外收入是指企業發生的與日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利得.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所得、盤盈所得、罰沒所得、捐贈所得、確實無法支付的而按規定程序凈批準后轉作營業外收入的應付款項等.

所以你們的應付款是要轉收入,并計算所得稅的.

借:應付賬款式

貸:營業外收入

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所得稅.

應付賬款轉營業外收入要交什么稅?

"應付賬款"長期掛賬的納稅問題有哪些

一般來說,稅務稽查對公司的"應付賬款"是必須要重點檢查的項目(特別是長期有余額且金額較大的).檢查方法是抽取其中大金額的款項,弄清來龍去脈,看是否存在將應計入銷售收入或營業外收入的款項,掛在應付賬款;有無將已收回的應收款不進行沖賬,用收回款搞非法的賬外經營或個人占用;有無調增或調減應收賬款數額,多提或少提壞賬準備金的問題.另外,對異常的往來單位、金額、以及賬齡比較長的情況更要逐筆查清和核對.

二、涉稅爭議

關于應付賬款長期掛賬的納稅爭議,一般是結轉年度收益問題.

法規依據--第二十二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九)項所稱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

三、爭議處理

因相關稅法對"確實無法償付"未具體明確化,故解決爭議的關鍵問題是如何準確理解"確實無法償付".

規避方法--即陳述和申辯."確實無法償付"的事實認定從法律角度來分析,需要具備一定的事實證據證明,而相關的事實就具體的調查來說,其難度是可想而知的.目前稅務稽查認定的"事實"多是"長期掛賬"、"債權人失蹤或死亡"和"企業倒閉或破產",但這樣的認定多數是經不起法律推敲的,如"長期"究竟是多數年?債權人失蹤或死亡后,還有沒有法定繼承人?企業如果倒閉或破產,但其原股東的追償權在法律上也并未明確否定.而且,稅務稽查是行政執法,負有舉證義務,如此的"調查"確實挺有難度的.

溫馨提示--如果是"長期掛賬",最好是要求相關的債權人每年底發來一個"還款計劃".

應付賬款轉營業外收入要交什么稅?上文介紹了這個是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因為營業外收入是指企業發生的與日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利得,對此大家還有疑問的,可以點擊窗口咨詢在線老師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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