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專票后附加稅怎么申報
文件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或按季3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或按季30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0萬元(或3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那么,面對政策調整后的首個納稅申報期,小規模納稅人該如何填報呢?考慮到實務中大部分小規模納稅人是按季申報的,本文詳細總結了季度不同銷售額下小規模納稅人稅款的征免情況.

下面以案例的形式分析幾種常見情形下是如何填報的:
1、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按季30萬元)的,當期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繳納的稅款,在增值稅專用發票全部聯次追回或者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后,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2、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1月份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按季30萬元),但當期因代開普通發票已經繳納的稅款,可以在辦理納稅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5、享受免稅政策的小規模納稅人,如何填寫申報表?
答:享受免稅政策的小規模納稅人,若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則銷售額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中的"免稅銷售額"相關欄次,具體為:
(1)納稅人登記注冊類型為"個體"的,填寫第11欄"未達起征點銷售額";
(2)納稅人登記注冊類型非"個體"的,填寫第10欄"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
(3)《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主表第10欄和第11欄不能同時有數.
06、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自主選擇按月或按季納稅嗎?
以上就是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專票后附加稅怎么申報這個問題的解答,其中無法自動帶入報表的發票數據,請根據實際情況填入申報表相應欄次,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會計學堂在線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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