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信用等級是自主申請嗎
(一)稅務登記情況
1.開業登記;
2.扣繳稅款登記;
3.稅務變更登記;
4.登記證件使用;
5.年檢和換證;
6.銀行賬號報告;
7.納稅認定情況(包括一般納稅人認定等).
(二)納稅申報情況
1.按期納稅申報率;
2.按期納稅申報準確率;
3.代扣代繳按期申報率;
4.代扣代繳按期申報準確率;
5.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他納稅資料.
(三)賬簿、憑證管理情況
1.報送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
2.按照規定設置、保管賬簿、憑證,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進行核算;
3.發票的保管、開具、使用、取得;
4.稅控裝置及防偽稅控系統的安裝、保管、使用.

(四)稅款繳納情況
1.應納稅款按期入庫率;
2.欠繳稅款情況;
3.代扣代繳稅款按期入庫率.
(五)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行為處理情況
1.涉稅違法犯罪記錄;
2.稅務行政處罰記錄;
3.其他稅收違法行為記錄.
等級分類
信用等級分為A、B、C、D四級.A級信用最高,D級信用最差.[2]
等級查詢
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的確定和發布遵循誰評價、誰確定、誰發布的原則.稅務機關每年4月確定上一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并為納稅人提供自我查詢服務.
納稅人對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以書面向作出評價的稅務機關申請復評.作出評價的稅務機關應按本辦法第三章規定進行復核.
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納稅信用級別實行動態調整.
因稅務檢查等發現納稅人以前評價年度需扣減信用評價指標得分或者直接判級的,稅務機關應按本辦法第三章規定調整其以前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和記錄.
納稅人因第十七條第三、四、五項所列情形解除而向稅務機關申請補充納稅信用評價的,稅務機關應按本辦法第三章規定處理.
納稅人信用評價狀態變化時,稅務機關可采取適當方式通知、提醒納稅人.
稅務機關對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按分級分類原則,依法有序開放:
納稅信用等級是自主申請嗎?稅務機關與相關部門實施的聯合懲戒措施,以及結合實際情況依法采取的其他嚴格管理措施.不知道大家是否還有其它疑問呢?如果你們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我們的會計學堂在線答疑老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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