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保金繳納對象是誰?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征收,沒有分設地方稅務局的地方,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
用人單位為什么要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殘疾人是需要全社會關心和幫助的特殊困難群體,殘疾人就業是保障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社會物質文化成果的基礎.法律法規規定用人單位有責任和義務按一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這是承擔社會責任和義務的體現,倘若用人單位沒有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就須繳納保障金.繳納保障金不是目的,而是一種方式,目的是引導、督促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更好地保障殘疾人權益.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納的依據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就業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
殘保金繳納對象是誰?上文小編介紹了參保金是沒有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單位需要繳納的單位,它的計稅依據,以及為什么需要單位繳納殘保金等內容也介紹了,還有疑問的,可以點擊窗口咨詢在線老師答疑!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