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和消費稅計入稅金及附加嗎?
增值稅是流轉稅,屬于價外稅,對于一般納稅人企業來說,相當于一個“中介單位”,而最終繳納增值稅的是“消費者”。對于一般納稅人企業來說,其實并沒有繳納增值稅,因此不能作為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
消費稅是指在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按其流轉額交納的一種稅。消費稅是價內稅。除卷煙外均在單一環節征稅。
一、消費稅計入成本的情況有:
1、進口應稅消費品在進口環節應交的消費稅,計入該項物資的成本。
2、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銷售的,應將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企業將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產機構時,按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記入工程成本。借記“在建工程”等科目。
二、除上述情況外,企業對外銷售應稅消費品應交的消費稅,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什么是企業的消費稅及其特點
消費稅是以特定消費品為課稅對象所征收的一種稅,屬于流轉稅的范疇。在對貨物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部分消費品再征收一道消費稅,目的是為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
“消費稅是對特定貨物與勞務征收的一種間接稅,就其本質而言,是特種貨物與勞務稅,而不是特指在零售(消費)環節征收的稅。消費稅之“消費”,不是零售環節購買貨物或勞務之“消費”。” ---- 《深化財稅體制改革》
消費稅是國家為體現消費政策,對生產、委托加工、零售和進口的應稅消費品征收的一種稅。
消費稅是對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和進口稅法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流轉稅,是對特定的消費品和消費行為在特定的環節征收的一種間接稅。
特點:
1、消費稅征稅項目具有選擇性。消費稅以稅法規定的特定產品為征稅對象。即國家可以根據宏觀產業政策和消費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點地選擇一些消費品征收消費稅,以適當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費品的消費需求,故可稱為消費稅稅收調節具有特殊性;
2、按不同的產品設計不同的稅率,同一產品同等納稅;
3、消費稅是價內稅,是價格的組成部分;
4、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以及從價從量復合計征三種方法征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X適用稅率
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X單位稅額
5、消費稅征收環節具有單一性;
6、消費稅稅收負擔轉嫁性 最終都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消費稅的計稅依據分別采用從價和從量兩種計稅方法。實行從價計稅辦法征稅的應稅消費品,計稅依據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稅時,通常以每單位應稅消費品的重量、容積或數量為計稅依據。
增值稅和消費稅計入稅金及附加嗎?整體上來說,企業的增值稅是流轉稅,不計入成本的,所以是不需要計入營業稅金和附加。但是消費稅除了上網提交的情況外,企業對外產生消費稅之后都是需要計入營業稅金和附加的。對此問題大家看完后還有什么疑問的話,不妨來會計學堂網和老師進行交流,會有專業的老師給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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