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年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
企業年金的所得稅規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27號)規定: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
企業年金稅前扣除有兩個標準:
1、必須為全體員工支付,才能稅前扣除;只為部分員工支付,不得稅前扣除;
2、支付總額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5%,才能稅前扣除;超過部分,不得稅前扣除。
什么是企業年金
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依據國家政策和本企業經濟狀況,經過必要的民主決策程序建立的享受國家稅優支持的養老保障計劃。
根據2003年12月30日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公布的《企業年金試行辦法規定》:企業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項組成:
(一)企業繳費;
(二)職工個人繳費;
(三)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
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可以建立企業年金:
(一)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
(二)具有相應的經濟負擔能力;
(三)已建立集體協商機制

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 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十二分之一。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合計一般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六分之一。
企業年金的會計處理規定
《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財會(2006)18號)中《企業會計準則第0號-企業年金基金》應用指南第一條規定:
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愿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企業年金基金由企業繳費、職工個人繳費和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組成,實行完全積累,采用個人賬戶方式進行管理。企業繳費屬于職工薪酬的范圍,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
企業年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上文介紹了兩個內容,一是必須為全員支付才行,其次是不能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5%,關于企業年金的概念,上文也有詳細的介紹,更多相關財務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