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級經濟法基礎考點:不征收增值稅

2017-09-01 10:3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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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拼搏,2018年初級會計師考試開始預習,為了方便考生學習,小編整理了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希望考生預習。

2018年初級經濟法基礎考點:不征收增值稅

不征收增值稅的其他情形

(1)根據國家指令無償提供的鐵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的用于公益事業的服務,不征收增值稅。

(2)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稅。

(3)被保險人獲得的保險賠付,不征收增值稅。

(4)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其指定機構、公積金管理中心、開發企業以及物業管理單位代收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不征收增值稅。

(5)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其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不征收增值稅。

【判斷題】

甲汽車租賃公司本月出租汽車取得租賃費40萬元,出租車身廣告位取得廣告費10萬元。根據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甲汽車租賃公司本月取得的全部收入按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
)

【答案】√

【判斷題】

出租車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車的出租車司機收取的管理費用,按照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 )

【答案】×

【解析】出租車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車的出租車司機收取的管理費用,按照陸路運輸服務繳納增值稅。

【多選題】

根據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應當按照金融服務繳納增值稅的有( )。

A.銀行銷售金銀

B.貸款利息收入

C.存款利息

D.融資性售后回租

【答案】BD

【解析】(1)選項A: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2)選項C:不征收增值稅。

在初級會計考試預習階段考生要抓緊時間預習,在2018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前做好準備,盡早進入備考狀態。更多相關考試類資訊可進入會計學堂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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