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級《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票據法律制度

2017-08-28 11:0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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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已是2018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預習階段,下文是2018初級《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票據法律制度。

2018初級《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票據法律制度

銀行匯票(★★)

1.銀行匯票是:基礎關系付款方申請出票銀行簽發的,由出票銀行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2.使用范圍

(1)銀行匯票可以用于轉賬,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匯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現金;現金銀行匯票的申請人和收款人應當均為個人。

(2)單位和個人各種款項結算,均可使用銀行匯票。

3.銀行匯票的出票

(1)申請人使用銀行匯票,應向出票銀行填寫“銀行匯票申請書”;

(2)出票銀行受理銀行匯票申請書,收妥款項后簽發銀行匯票,并將“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一并交給申請人;

(3)申請人應將“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一并交付給匯票上記明的收款人。

4.實際結算

收款人根據實際需要的款項辦理結算,將實際結算金額和多余金額準確、清晰地填入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的有關欄內:

(1)銀行匯票的實際結算金額低于出票金額的,其多余金額由出票銀行退交申請人。

(2)未填明實際結算金額和多余金額或實際結算金額超過出票金額的,銀行不予受理。

(3)銀行匯票的實際結算金額一經填寫不得更改,更改實際結算金額的銀行匯票無效。

【注意】出票金額、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更改的結算憑證,銀行不予受理。

5.背書

銀行匯票(限于轉賬銀行匯票)的背書轉讓以不超過出票金額的實際結算金額為準,未填寫實際結算金額或實際結算金額超過出票金額的銀行匯票不得背書轉讓。

6.提示付款

(1)持票人向銀行提示付款時,須同時提交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缺少任何一聯,銀行不予受理。

(2)提示付款期限

①銀行匯票限于見票即付,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個月;

②持票人超過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③持票人超過期限向代理付款銀行提示付款不獲付款的,須在票據權利時效內向出票銀行作出說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證件或單位證明,持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向出票銀行請求付款。

7.退款或喪失

(1)申請人因銀行匯票超過付款提示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時,應將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同時提交到出票銀行。

(2)出票銀行對于轉賬銀行匯票的退款,只能轉入原申請人賬戶。

(3)申請人缺少解訖通知要求退款的,出票銀行應于銀行匯票提示付款期滿1個月后辦理。

(4)銀行匯票喪失,失票人可以憑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據權利的證明,向出票銀行請求付款或退款。

【單選題】根據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銀行匯票使用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銀行匯票不能用于個人款項結算

B.銀行匯票不能支取現金

C.銀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為自出票日起1個月

D.銀行匯票必須按出票金額付款

【答案】C

【解析】(1)選項A:單位和個人各種款項結算,均可使用銀行匯票;(2)選項B:銀行匯票可以用于轉賬,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匯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現金;(3)選項D:銀行匯票按不超過出票金額的實際結算金額辦理結算。

【判斷題】申請人缺少解訖通知要求退款的,出票銀行應于銀行匯票提示付款期滿1個月后辦理。(  )

【答案】√

【單選題】關于銀行匯票出票金額和實際結算金額,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如果出票金額低于實際結算金額,銀行應按出票金額辦理結算

B.如果出票金額高于實際結算金額,銀行應按出票金額辦理結算

C.如果出票金額低于實際結算金額,銀行應按實際結算金額辦理結算

D.如果出票金額高于實際結算金額,銀行應按實際結算金額辦理結算

【答案】D

【解析】(1)選項AC:實際結算金額超過出票金額的,銀行不予受理;(2)選項BD:銀行匯票的實際結算金額低于出票金額的,銀行按照實際結算金額辦理結算,其多余金額由出票銀行退交申請人。

關于2018初級《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票據法律制度到此結束,會計學堂提醒考生,備考需趁早,找對方法就相當于成功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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