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負債
【考點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會計科目(2017年新)
【難度】難
【考頻】高
1.應交稅費新增4個二級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未交增值稅
——預繳增值稅(新增)
——待抵扣進項稅額(新增)
——待認證進項稅額(新增)
——待轉銷項稅額(新增)
2.解釋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核算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從“
應交增值稅”或“預繳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入當月應交未交、多交或預繳的增值稅額,以及當月交納以前期間未交的增值稅額。
應交稅費——預繳增值稅:核算一般納稅人轉讓不動產、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提供建筑服務、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等,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應預繳的增值稅額。
應交稅費——待抵扣增值稅:核算一般納稅人已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并經稅務機關認證,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以后期間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核算一般納稅人由于未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或未經稅務機關認證而不得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核算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已確認相關收入(或利得)但尚未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而需于以后期間確認為銷項稅額的增值稅額。
3.“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新增1個三級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抵減
1.購進貨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服務、取得無形資產或不動產
借:材料采購(或在途物資)、原材料、庫存商品
生產成本、無形資產、固定資產、管理費用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等
購進農產品
借:材料采購(或在途物資)、原材料、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買價×13%)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等
2.購進不動產或不動產在建工程的進項稅額的分年抵扣
自2016年5月1日后,一般納稅人取得并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者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每月平均抵扣),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每月平均抵扣)。
兩步走:
第一步,購進不動產或不動產在建工程時
借:固定資產、在建工程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稅額×60%/12)
——待抵扣進項稅額(倒擠)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等
第二步,允許抵扣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
3.貨物等已驗收入庫但尚未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
兩步走:
第一步,應按貨物清單或相關合同協議上的價格暫估入賬: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無形資產、固定資產等
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按未來可抵扣的增值稅額)
貸: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
第二步,待取得相關增值稅扣稅憑證并經認證后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
4.★進項稅額轉出
①科目: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②情形:
A.企業已單獨確認進項稅額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但其事后改變用途(如用于簡易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等)。
B.企業購進的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不含自然災害造成的)。
③非正常損失情形:
管理不善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
被執法部門沒收或強令自行銷毀的貨物。
★④賬務處理: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屬于轉作待處理財產損失的進項稅額,應與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在產品或庫存商品、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成本一并處理。
堅持就是勝利,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需要不斷的積累知識,希望大家高效備考,成功考試,獲取更多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考資訊,備考資料,模擬試題請關注會計學堂!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