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怎么處理
1、企業的應付賬款,因對方單位發生變故確實無法支付時,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后,可視同企業經營業務以外的一項額外收入,借記"應付賬款"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2、應付賬款是企業(金融)應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手續費和傭金. 是會計科目的一種,用以核算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勞務供應等經營活動應支付的款項.通常是指因購買材料、商品或接受勞務供應等而發生的債務,這是買賣雙方在購銷活動中由于取得物資與支付貸款在時間上不一致而產生的負債.

無法支付的款項在企業所得稅上該如何處理呢?
1.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一)銷售貨物收入;(二)提供勞務收入;(三)轉讓財產收入;(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八)接受捐贈收入;(九)其他收入.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九)項所稱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
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怎么處理?這個問題當中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指的是因銷售方的原因,購買方所應支付的款項無法付出.對于這部分款項,在財務處理中,我們在確認之后,一般通過"營業外收入"科目進行核算.分析到這里,大家清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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