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舊換新銷項稅額如何核算
1)一般商品以舊換新
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的,應按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不得沖減舊貨物的收購價格.
2)金銀首飾以舊換新
鑒于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業務的特殊情況,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銀首飾等貨物征收增值稅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對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業務,按銷售方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計繳增值稅.
納稅人采用以舊換新、翻新改制方式銷售的金銀首飾應按其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確定計稅依據,征收消費稅.
稅法中規定:納稅人采用以舊換新的方式銷售貨物的(金銀首飾除外),應該按照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
換出的作為銷售,換進的作為購進,購進的如果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反之則不能抵扣,以不扣減舊貨物的銷售額作為銷售額計算銷項稅額
比如:1、我們去電器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拿家里的舊電視機換了一臺新的電視機,舊電視機作價1000元,新的電視機賣4000元,這個時候電器城應該要交多少稅呢?用4000/(1+17%)確定銷售額
2、 但是如果是拿金銀首飾去換的話,這個就可以在4000中扣除1000,即可以用(4000-1000)/(1+17%)銷售額作為銷售額,因為金銀首飾一般可以視作現金等價物,可以看作是貨幣的一種形式,因此是差額銷售額計稅.

以舊換新如何繳納增值稅
1、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業務銷售額=新舊貨物之間的價值差額除以(1+貨物對應的稅率17%)銷項稅=新舊貨物之間的價值差額除以(1+貨物對應的稅率17%)×該貨物適用的稅率17%
2、一般物品進行以舊換新銷項稅的計算方法:
銷售額="以舊換新"的新銷售貨物數量*單價銷項稅="以舊換新"的新銷售貨物數量*單價*17%
稅法規定: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的,應按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不得扣減舊貨物的收購價格.也就是說以舊換新要按照銷售貨物和收購貨物兩個業務活動來進行核算,銷售額和收購額不能相互抵減.20000元是扣減舊電器后的價格.新電器銷售價格應為23400元,舊電器折價3400元,所以實收零售價格才是20000元.
納稅人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應按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參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的通知》1993年 12月28日國稅發〔1993〕154號)例如,某商場(一般納稅人),2008年6月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電視機,開出普通 發票20張,收到貨款6萬元,并注明已扣除舊貨折價1萬元,本月銷售額是多少?2006年7月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冰箱10臺某商場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計算此項業務的增值稅銷售額,取得現金凈收入為22400元,每臺收購金額是100元,同時回收10臺舊冰箱.
所以:400x100x17%=6800(元).
以舊換新銷項稅額如何核算?上文給大家分別講到了一般商品以舊換新和金銀首飾以舊換新兩種情況的進項稅額核算,還通過案例的分析講解了以舊換新增值稅的繳納,關于以舊換新的財務知識本文就給大家講到這,有需要的可以好好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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