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之間的資產調撥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A和B公司是集團公司下屬的全資子公司,A和B之間因業務改變,現有部分資產,主要是機器設備和部分房產等固定資產從A公司無償調撥到B公司,請問帳務如何處理?
答:會計處理上,先對設備和房產進行固定資產清理,并將清理凈損益計入營業外支出即可.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相關稅費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
貸:固定資產清理

分公司之間資產調撥如何做賬務處理
按現行稅收征管總公司與屬下分公司,在所得稅管理上是同一納稅主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第一條規定:企業發生下列情形的處置資產,除將資產轉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資產所有權屬在形式和實質上均不發生改變,可作為內部處置資產,不視同銷售確認收入,相關資產的計稅基礎延續計算.
(一)將資產用于生產、制造、加工另一產品;
(二)改變資產形狀、結構或性能;
(三)改變資產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轉為自用或經營);
(四)將資產在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之間轉移;
(五)上述兩種或兩種以上情形的混合;
(六)其他不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依據上述規定,總公司將資產轉移到分公司,不視同銷售確定收入,相關資產的計稅基礎延續計算.有許多大型工廠、大企業,廠部改為總公司,將屬下各部門、各車間改為總公司下的分公司,各分公司獨立核算,參加總公司的效益考核,分公司間相互獨立銷售,分公司間的設備資產劃撥也是無償的,如果劃撥時結算也是為了內部考核,但在企業所得稅上稅收征管仍按匯總繳納.
總公司下屬兩個分公司間資產轉移,因為也同為一個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主體,因此也不考慮資產轉移所得及納稅.只考慮兩個分公司具體的賬務處理.
假定甲、乙兩個分公司,分別預繳企業所得稅,然后總公司匯算清繳,按總公司安排,資產由甲劃轉給乙.若該資產在甲公司賬面原值100萬,已提折舊20萬,凈值80萬,因轉移給乙,甲取得銀行存款50萬.于上述原因不考慮因資產轉移導致甲資產損失與乙資產所得,只考慮賬務處理.甲公司做資產減少的分錄,并將資產凈值與資產轉移收入之差,(為避免調增調減所得)直接記入稅后會計科目,乙公司按轉入的資產凈值增加固定資產并按剩余年限提折舊.會計分錄如下:
分公司--甲:
借:固定資產清理 80
累計折舊 20
貸:固定資產 100
借:銀行存款 50
貸:固定資產清理 50
借:資產公積--調出固定資產 30
貸:固定資產清理 30
乙方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 50
貸:銀行存款 50
此后該資產預留5%殘值后,將余值按剩余折舊年限計提折舊
借:經營費用(或管理費用)
貸:累計折舊
對于子公司之間的資產調撥如何進行賬務處理、分公司之間資產調撥的處理相關問題上述文章已經為大家作了梳理解讀.大家要注意子公司之間、分公司之間的資產調撥的賬務稅務處理是不同的.在實務中相關業務和財稅處理可能更加復雜,需要考慮的細節會更多,建議大家向專業人士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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