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權所得可延期繳稅嗎
答:中新網2018年5月18日電 據國家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發布關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股票期權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對上市公司高管人員取得股票期權在行權時,納稅確有困難的,可自其股票期權行權之日起,在不超過6個月的期限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青海省(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據一些地方稅務部門反映,由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對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以下簡稱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轉讓本公司股票在期限和數量比例上存在一定限制,導致其股票期權行權時無足額資金及時納稅問題,經研究,現就上市公司高管人員取得股票期權所得有關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通知如下:
一、上市公司高管人員取得股票期權所得,應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35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股票期權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6]902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
二、對上市公司高管人員取得股票期權在行權時,納稅確有困難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可自其股票期權行權之日起,在不超過6個月的期限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三、其他股權激勵方式參照本通知規定執行。
四、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股票期權所得應如何繳納個稅
1.個人股票期權(不可公開交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方法
第一,施權時,不征稅;
第二,員工行權時,按施權價低于購買日公平市價(當日收盤價)的差額,按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如在行權日之前轉讓股票期權,以轉讓凈收益,按工資薪金繳稅。
第三,行權后股票再轉讓,獲得差價,免征個人所得稅。(對于員工轉讓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按財產轉讓所得征稅)
第四,因擁有股權,參與稅后利潤分配所得,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結合股息紅利差別化政策)
2.員工接受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稅務處理
(1)員工取得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作為員工授權日所在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
如果員工以折價購入方式取得股票期權,可以授權日股票期權的市場價格扣除折價購入股票期權時實際支付的價款后余額,作為授權日所在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
(2)員工取得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后,轉讓該股票期權所取得的所得,屬于“財產轉讓所得”納稅。
(3)員工取得上述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后,實際行權時,不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本文詳細介紹了股票期權所得可延期交稅嗎,也介紹了股票期權所得如何交納個稅。寫的一名財務會計,或者是投資股票期權的個人,一定要搞清楚,股票期權可以延期交稅。如果你閱讀了本文內容之后,覺得不太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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