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物為不可分物的,留置權人可以就其留置物的全部行使留置權;
自留置開始之時起,留置權人就享有收取留置物孳息的權利;
債務人超過規定的期限仍不履行其債務,留置權人可依法以留置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留置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債務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自留置開始之時起,留置權人就享有收取留置物孳息的權利;
債務人超過規定的期限仍不履行其債務,留置權人可依法以留置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留置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債務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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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山崗上:留置權的重要性。
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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