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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的“金額欄”內分別注明,應以折后價為計稅銷售額。(2)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金額是不含稅的金額,不需要價稅分離。(3)甲服裝生產企業銷售服裝增值稅銷項稅額=(300-30)×13%=35.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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