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提供旅游服務,可以選擇以取得的與之相關的全部價款,扣除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的旅游費用后的余額為銷售額。導游工資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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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毀前簽名或蓋章
只是規則
要加上隨意
這個太繞
打卡打卡打卡打卡
4月30日打卡
把稅去掉(1-9%)
初級考試交流圈
初級考試交流圈,一起攜手努力通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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