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3)連續訂立2 次(從2008年1月1日后計算)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規定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評論
首贊
(0/1000)
評論
推薦帖子
銷毀前簽名或蓋章
只是規則
要加上隨意
這個太繞
打卡打卡打卡打卡
4月30日打卡
把稅去掉(1-9%)
初級考試交流圈
初級考試交流圈,一起攜手努力通關呀!
寫作業
(0/1000)
發布
舉報
取消
確定
請完成實名認證

應網絡實名制要求,完成實名認證后才可以發表文章視頻等內容,以保護賬號安全。 (點擊去認證)

取消
確定
加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