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00)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扣除限額=銷售(營業)收入×15%=8 000×15%= 1 200(萬元);實際發生額1 500萬元>扣除限額1 200萬元,故準予扣除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為1 200萬元。

評論
首贊
(0/1000)
評論
推薦帖子

初級考試交流圈
初級考試交流圈,一起攜手努力通關呀!
加入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