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資薪金執行累計預扣預繳制度;(2)個人取得的季度獎金應當與本月工資合并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3)12 月累計收入額= 6 000×12+3 000=75 000(元),累計費用扣除= 5 000×12=60 000(元),累計應納稅所得額= 75 000-60 000=15 000(元),累計應納稅額= 15 000×3%= 450(元),累計已納稅額為330,則本月應納稅額= 450-330=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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