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公允價值入賬
協議價≠公允,一律以公允價值為入庫成本。

1.入賬規則

1. 原材料:公允價值
2.實收資本:合同協議約定價
3.差額:記入資本公積—資本溢價
4.進項稅:按公允計稅抵扣

2.分錄

借:原材料(公允)
應交稅費—進項稅
貸:實收資本(協議價)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差額)

極簡口訣

投資入資:材料看公允,資本看協議,差額進公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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