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技術轉讓所得 = 800 - 200 = 600(萬元),其中500萬元免征企業所得稅,100萬元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金額 = 100 ÷ 2 = 50(萬元)。
【提示】此類知識
轉讓技術所得等于收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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