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00)
受托方甲公司無同類產品銷售價格,應當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甲公司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消費稅稅率=(80+5)/(1-15%)*15%=15(萬元)。

評論
首贊
(0/1000)
評論
推薦帖子

初級考試交流圈
初級考試交流圈,一起攜手努力通關呀!
加入


應網絡實名制要求,完成實名認證后才可以發表文章視頻等內容,以保護賬號安全。 (點擊去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