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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選項A:應納稅“調減”100萬元;(2)選項B:限額=400×14%=56(萬元),實際發生額60萬元超過了限額,稅前準予扣除56萬元,應納稅調增=60-56=4(萬元);(3)選項C:限額=400×8%=32(萬元),實際發生額30萬元未超過限額,稅前準予扣除30萬元,不必納稅調整;(4)選項D:3個項目的納稅調整額=-100+4=-96(萬元),即納稅調減9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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