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人員所移交的會計資料是在其經辦期間內所發生的,應當對這些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即使接替人員在交接時因疏忽沒有發現,如事后發現,仍應由原移交人員負責
即使接替人員在交接時因疏忽沒有發現,如事后發現,仍應由原移交人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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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自己而活:錯誤仍由原移交人員負責
202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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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苦的小鴨子:加油加油加油
202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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