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果木酒的同時收取的包裝費和優質費,均屬于價外費用;價外費用為含增值稅收入,應先價稅分離。
則甲酒廠應納消費稅稅額=[10+(0.565+2.26)÷(1+13%)]×10%=1.25(萬元)。
則甲酒廠應納消費稅稅額=[10+(0.565+2.26)÷(1+13%)]×10%=1.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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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誠的大喵:銷售果木酒的同時收取的包裝費和優質費,均屬于價外費用;價外費用為含增值稅收入,應先價稅分離。
2026-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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