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納稅人為銷售貨物而出租、出借包裝物收取的押金,單獨記賬核算的,且時間在1年以內,又未過期的,不并入銷售額征稅。本題中,包裝物押金單獨核算且未逾期,在計算增值稅的時候,無需考慮,所以,甲食品生產廠當月銷售食品應繳納增值稅稅額=113×13%=14.6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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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苦的小鴨子:加油加油加油
2026-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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