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項A,自產應稅消費品移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移送使用時不納稅,待生產的最終應稅消費品“銷售時”納稅;選項B,金銀首飾在零售環節納稅,其他流轉環節不繳納消費稅;選項C,智能手機不屬于應稅消費品,不繳納消費稅;選項D,白酒在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環節繳納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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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824677:加油加油加油
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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