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的下列貨物,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
(1)向境內區外銷售的貨物。
(2)向保稅區、不具備退稅功能的保稅監管場所銷售的貨物(未經加工的保稅貨物除外)。
(3)向試點區域內其他試點企業銷售的貨物(未經加工的保稅貨物除外)。
(1)向境內區外銷售的貨物。
(2)向保稅區、不具備退稅功能的保稅監管場所銷售的貨物(未經加工的保稅貨物除外)。
(3)向試點區域內其他試點企業銷售的貨物(未經加工的保稅貨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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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靜: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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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愛的鯉魚:加油加油加油
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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