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廣告服務和娛樂服務的單位應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廣播電臺、電視臺屬于“廣告服務”;夜總會、保齡球館屬于“娛樂服務”。理發店屬于“生活服務”,不需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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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芙與冰淇淋:提供廣告服務和娛樂服務的單位應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廣播電臺、電視臺屬于“廣告服務”;夜總會、保齡球館屬于“娛樂服務”。理發店屬于“生活服務”,不需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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